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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招聘4人公告(第二批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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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(上海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)是全额预算科学技术事业单位,隶属于上海市生态环境局,业务上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指导,属全国环境监测一级站。

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(上海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)主要承担上海市行政管辖范围的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工作,包括水、大气环境质量、土壤、固体废弃物、环境噪声以及一些敏感地区如饮用水源取水口等的环境监测工作。为本市的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技术监督、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,是全市环境监测系统的网络中心、技术中心、信息中心和培训中心。

因工作需要,根据《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》(沪人社规〔2019〕15号),按照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公开招聘工作人员。

一、招聘对象

身份不限,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。

二、基本条件
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;

3、招聘的对象必须是参加2020年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合格人员,达到本市平均合格分数线116.4分;

4、外省市社会人员,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(在有效期内),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。

三、招聘岗位及要求(见附件)

四、招聘程序

1、公开报名

本次采用电子邮件投送简历材料,材料包括:《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》(本人签字)、本人身份证(外省市社会人员还需提交居住证)、学历学位证书、职务职称证书聘书、获奖证书、参与课题及论文及本人2020年本市公开招考成绩的相关证明等材料。投送邮箱:zhangjq@sheemc.cn报名时间:2020年10月21-10月28日。

2、资格审查

根据岗位应聘条件,招聘工作组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筛选和审查,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,我们将电话通知,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。

3、面试

面试由本单位组织,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。根据资格审查结果,每个岗位按不少于1: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,由招聘工作小组成员及相关科室长或专家担任考官进行面试。面试时,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、准考证、学生证(工作证)的原件、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和本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。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,本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。

4、体检与考察

(1)根据笔试、面试综合成绩,按照招聘职数1: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。统一组织到本单位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。

(2)由本单位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、遵纪守法情况、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以及应聘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。

(3)考生因体检、政审原因未通过的,本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,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。

5、公示与录用

通过笔试、面试、体检和考察后,拟聘用人员将在“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”(rsj.sh.gov.cn)公示,公示时间7天。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(上海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)组织人事科:24011814,章老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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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招聘岗位及要求.docx

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.docx

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

2020年10月21日

原标题: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(上海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)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(2020年度第二批)

文章来源:http://rsj.sh.gov.cn/tzpgg_17408/20201021/t0035_139491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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